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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医保“三目录”?
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本站 更新时间:2026/4/8 15:19:02

医保“三目录”分别指药品目录、医用耗材目录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。


药品目录

药品目录是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、调整和发布的,包括凡例、西药、中成药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中药饮片五部分组成,所有药品均编制统一的医保代码。同时,为维护临床用药安全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,对部分药品的医保支付条件进行限定。 


医用耗材目录

医用耗材目录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可以单独收费,并且具有统一医保代码的医用耗材。分为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、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、骨科材料、神经外科材料、心脏外科材料、人工器官组织及配套材料、口腔材料、眼科材料、体外循环材料、血液净化材料、吻合器及附件、修补材料、中医类材料、基础卫生材料、止血防粘连材料、注射穿刺类材料、功能性敷料等17类。 


医疗服务项目目录

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是指临床诊疗必需、安全有效、费用适宜且制定了收费标准的临床治疗、检查项目以及医疗机构提供的,在治疗时所选择的、必须的、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标准。主要包括医疗技术劳务项目,如诊疗费、手术费、麻醉费、化验费、护理费、注射费等;采用医疗仪器、设备进行的诊断、治疗项目,如B超、CT等;医疗机构提供床位发生的住院床位费、门急诊床位费、留观床位费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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